唐朝的均田制和租庸制并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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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7-16 14: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初继承北魏的均田制,并实施租庸调制。经过隋农民大起义及长时期的内战,唐朝手中掌握了大量无主荒地。政府将这些土地按规定分配给成年男女;受田农民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租税(租)及乡土所产的绢、帛若干斤、尺(调),并无偿地为政府服役若干时日,不服役则折交相当的绢布(庸)。上述内容即租庸调制,其精神仍然是秦汉以来重小农的经济制度的变种,没有本质性的差异;其实施的条件是战争造成的大量荒地。小农经济脆弱,天灾人祸、征敛无度,都可以使之破产。这又为豪富人家的兼并制造了机会。小农的破产,即意味着国家财政来源的枯竭。到唐太宗开元的“盛唐”时期,土地兼并、农民逃亡已经十分严重。安史之乱更造成北方经济的严重破坏,所以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朝廷采用杨炎的建议,颁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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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16 14: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1 唐朝的均田制 唐政府规定:民始生为黄,4岁至15岁为小,男子16岁至20岁为中,21岁至59岁为丁,60岁以上为老。至唐玄宗时,改18岁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国家每年一造计账,三年一造户籍。户口簿籍是国家推行均田和租调制度的依据。 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 其一,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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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16 14: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初统治者继续沿用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唐朝均田制规定,每个18岁以上男子受田一百亩,部分可以传给子孙,大部分死后政府收回;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要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谷物和布帛等;要服谣役,不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均田制使家民得到一定土地;租庸调制,保证了家民的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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