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个月,实习期两个月已过,没签合同,分公司裁员,有经济赔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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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9-29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的,1、补偿你半个月不补偿金2、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合计为一个半月时间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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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29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1、违法裁员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3、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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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29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已用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能证明你在公司已经工作,但是公司没和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具体找当地劳动保障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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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29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按说应该先签合同,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如果没签合同,则可以视为已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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