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建成的家属院于91年响应政策集体将一楼封凉台并响应号召开门经商,现在需要补办《建筑规划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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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9-30 09: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早已予以默认,不允许强拆!且91年至今已20余年了,追诉期也已过了,且那时封阳台都是允许的,所以,除法院外任何行政执法单位已无权强制拆除。阳台本身是合法的不允许拆除。2、2003年颁布的拆迁法已有明确规定,除法院裁决强制拆迁外任何政府部门、单位及个人无权强制拆除。所以,你说的那个什么办事处连个政府行政执法部门都谈不上,那更是无此权利了。3、现在不用补办规划许可证,也办不到的。只需有城管的罚款收据就是合法的了,证明你已接受了政府的处罚并获得了许可了,以后拆迁补偿就是按封闭阳台6个平方算而不是按敞开阳台3个平方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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