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开庭离婚,没有当庭宣判,我们主要是围绕三个问题1是否还有夫妻感情,2孩子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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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7-23 17: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如下解答:1、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很多,如举证证明长期分居、家暴、男方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等等,则法院存在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2、如果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根据司法实践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假设没有相关感情破裂的证据,而男方又一口咬定有夫妻感情,一般法院不会判离,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嘛3、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那么会有一个6个月的冷静期,即在这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起诉,这次法官鉴于你们已经两次起诉到法院离婚,基本可以推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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