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继承了一套房子,但未过户,此时离婚,算不算共同财产,请上海律师事务所离婚专家没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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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3-7-27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要确定男方继承的房屋是明确单独给你你丈夫的还是直接就是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是单独给你丈夫的,明显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还是个人的财产,律师港湾表示这个是无庸置疑的。如果是作为遗产继承的话,就是属于你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个也是确定的。至于过户问题的话,就是说这个属于程序问题,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或者有其他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要求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直接先继承,然后走程序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仍然要关注死者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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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27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设立遗嘱由男方一方继承的情况下,由于房产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故在离婚时,该部分房产份额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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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27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算,房产所有权登记转移,此时房产没过户,男方尚未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此时只是期待利益,还不能算共同财产,如果此时离婚应该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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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27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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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7-27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不算,这属于期待利益。还不是属于他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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