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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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6-10-21 12: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也就是老百姓通常理解的打死无罪.即对正在抢劫,杀人,暴力劫持航空器等运输工具,强奸等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对犯罪分子使用防卫手段造成犯罪分子伤亡的情况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不属于特殊防卫的,你的情况属于一般防卫,对方用什么武器你没有说清楚,有防卫过当的嫌疑,但是主动自首可以减轻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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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0-21 12: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想做得事是给人造成故意伤害,然后在伪装成自卫。我劝你还是不要做这种事,一旦把握不好后果很严重。而且你带着刀出门是违法的,到时候不会认定你是自卫。一个自卫的人,怎么可能天天带着刀呢?很多事情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不要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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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0-21 12: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力逃脱,寻求帮助(如公安部门)但是如果迫不得已用刀伤人也要视程度而定,最重要的是要主动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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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0-21 12: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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