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还用再签房屋买卖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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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7-9-16 04: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的,这样对双方都有保障。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作用性质1、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2、证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对独立性。 3、有预先给付的性质4、定金属于违约定金根据合同法,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20%。定金发生后,如果卖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给买方,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是一式多份的。标准是要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持一份,到房管局过户时,交房管局、地税局、国税局各一份。可在合同条款上注明一式几份合同,及各合同的去向或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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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6 04: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定金合同内容,买卖定金合同一般是担保双方在将来某个时间签订正式合同,买卖商品,没有涉及到买卖细节。如果仅仅是约定这些,但对房屋基本情况、房价及付款方式、手续办理、税费、交付期限等问题没有涉及,需要再签房屋买卖合同。为了固定双方的权益,再签一份也无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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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6 04: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者是不同概念的定金不是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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