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怎么样才能定性 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5-9-8 10: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9-8 10: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标示虚假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诱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