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向您请教有关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和赔偿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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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9-29 23: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照劳动合同法,员工经济补偿按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根据以上法律,如企业支付给你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为5800元,你的经济补偿与赔偿如下:经济补偿金:5800乘以3个半月计203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赔偿: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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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9-29 23: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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