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加班下班后、员工在回家的路上自己不慎骑车摔断胳膊。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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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0-6 17: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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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0-6 17: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制员工的话工地包工头 老板承担医药费
要是临时工则自己出医药费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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