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发生过哪三次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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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9-7-17 09: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三大阶段如下:1、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形成时期(1949年至1954年)从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开始了全国性的互助合作社运动。这一阶段,通过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并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私有制,使得农民能够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统为一体。2、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开始向集体所有制转变(1955年至1979年)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人民公社继续稳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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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7-17 09: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经历了三次重大土地制 度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它根本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社会关系,为我国现代农村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第二次大变革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三次变革是鼓励和推广了土地流转制度,它有利于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三大变革都已经并将继续推动我国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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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7-17 09: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土地改革;第二次:人民公社化运动;第三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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