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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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0-9 14: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
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
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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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0-9 14: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民国成立后废除。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别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这样一来,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不少把人名、地名或事物名称改头换面的奇怪现象。避讳给古代文献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给今天的阅读造成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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