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事隔多日后再找我说伤了,这个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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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8-8-14 1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根据法律规规定:1、这个在法律上还认。2、你可以申请司法因果关系鉴定。3、交警会受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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