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你是要负主要责任,(全责),至于哪女的,你可以不管.为什么这么说,交通法上面有一条,说是两车之间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在突发情况下能得于及时处理,如果你追尾,表示你的安全距离没有符合规定.从情理上讲,你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交警处理这种问题,是不会结合你的个人情绪的.另外,第二辆车叫你维修是合理的.如果你要他起诉你,你也是赢不了的,反正有保险,何必搞的哪样.不管怎么说,你撞了人家,就是你的不对.没有什么服不服气的.中国的交通法就是这么定的.另外你们写的小纸条没有双方签名,是不具法律效用的,但是可以做为一种证据.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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