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具蓝字发票时,将购方税号错填成销方的税号(即购、销方税号相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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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0-16 15: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情况本应由销方开具申请单,但目前税务端开具通知单时,会对购方税号进行严格校验,如税号是否属于现有36个管辖省份、购销双方税号是否相同等,若税号不属于现有36个管辖省份或购销双方税号相同,均无法开具通知单。解决办法:可与购方企业及税务机关协商,将该开错的发票抵扣联交给购方企业去认证,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此时再由购方企业开出申请单,再由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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