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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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10-3 18: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六点建言,写的很不错,在此基础上扩充应该是一篇很不错的论文。消除“法律保护了小三”的错觉《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表明有配偶者与“小三”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符合我国一直提倡的婚姻忠诚原则。但就已经支付的补偿,不支持主张返还,在立法导向上容易引起民众“小三获得补偿为正常现象”,“法律保护了小三利益”的错觉。考虑女方的婚俗习惯《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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