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不服对方的伤情鉴定,应该向谁提出,时间上有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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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8-3 22: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首先,对于当事人在审判阶段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法院应该认真审核,除非出现重大程序违法事项,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人没有鉴定资质或者鉴定机关没有鉴定资格等,否则的话,不能盲目准许重新鉴定申请。毕竟法院是审判机关,而不是侦查机关,也不具备专业的鉴定知识,对证据的调查取得还是要由侦查机关依法取证,公诉机关依法举证。且公诉机关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提供证据也是有非常严谨的程序的,不能因为一方当事人不服就把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予以否认。 其次,要明确被害人不配合重新鉴定的法律后果,规定如果被害人不配合重新鉴定,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最后,一旦重新鉴定的结论与侦查阶段的鉴定结论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补充侦查。因为在故意伤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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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3 22: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法院,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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