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看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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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7-17 22: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和以前的《劳动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聘的必须付经济补偿金;2、续约2次后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同工同酬;5、用人单位用人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应付双倍工资;6、竞业限制人员只限于高端劳动者;7、试用期不能成为低薪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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