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律问题,请大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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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8-9 11: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七条全年龄的16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4岁未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岁的年龄构成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6岁是不是由于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在必要时,也由政府收容教养。 满75岁的人故意犯罪的,依法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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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9 11: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在投诉的同时顺便查查这家教育机构是否具备资质,看了你的述说,你交了钱你为什么不要收据呢?这是你的失误,现在是讲法律的·,最好通过媒体曝光,媒体介入就好多了,具体的你要咨询律师,他们才会给你最专业的回答,才会让这家机构老实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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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9 11: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工商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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