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未就业,但签了个就业协议给学院,请问报考公务员的身份界定?可以报考江浙,上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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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4-6-20 1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某高校毕业生,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所以由此说,超过两年毕业的,不论找没找工作的都不算是应届毕业生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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