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用工单位随意调动工作岗位是否合法?劳动者可否提出合同终止,要求用工单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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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3-8-18 1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你所述分析如下:1、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除非劳动合同有规定的不能调动工作岗位的,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调动岗位未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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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8 1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是违法行为,所以用人单位是 有权根据劳动者的个人能力来 调动 岗位。你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不过要提前说明,至于能不能赔偿,就很难说了,毕竟是你主动提出的,而且用人单位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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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8 1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调换劳动者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调整岗位。但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提出离职而得到补偿,可要求用人单位调回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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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8 1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根据你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来定,如是否约定了在合同期内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工作岗位,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来说调动岗位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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