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2岁判给女方,4年后男方都没有付过抚养费 孩子要改姓需要通过男方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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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8-18 1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不通过男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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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8 1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姓名孩子自己就能该。不过是要等到他再长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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