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胁下的录音法庭上能当事实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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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3-8-19 2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马上报警,这个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不是你们自己起诉就可以解决的。其次,不用担心这个录音证据,证据不能孤立存在,一般要有证据链相互映照。他说借钱就借钱了?他什么时候给的钱?钱什么时候取出来的?有取款凭证吗?他们和你的同学认识吗?是什么关系?说谎的事情不会天衣无缝的。对你们来说不应该保持沉默或仅仅考虑民事追讨,必须报警,让那些当街勒索抢劫的人接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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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9 2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威胁下的录音法庭不会采纳,也不会当做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严重的对方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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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9 2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证据无效。而且这类属于刑事案件,由公安局管辖,不是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建议报警,由警方处理,检方提起公诉。录音证据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且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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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9 2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得证明当时确实收到威胁,如果能证明的话这个录音是不能当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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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9 2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录音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该3女生可以不认可该录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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