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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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8-20 00: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单位的邮件就是书面,你必须签字收到邮件;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劳动者离职,符合第40条规定。【3】关键是通知里面说的内容,是否符合第40条所说的三项情形。如果不符合,是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4】这样的通知,是不会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这是难题,如果被采纳,分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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