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教师回原籍时在农村个人出资修了房 83年办土地证时我母亲(农村户口)登记为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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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1-1 01: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非几兄弟能协商,否则走司法程序,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按你母亲的遗产的方式来解决。该地基不是承包对象,因为已批准建房后的地基与承包的土地是不一样的,都是村集体土地,但使用性质不一样,不会发承包合同。而现在该房屋已拆,未新建房,所以该地基对你而言已无主张的权利:你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在上面建房。如果其它弟兄要在上面建房,可以就该地基让建房人出一定的费用几弟兄分,或让其它人在上面建房,土地出让费大家分。当然你大弟一人独占该地基是不合理的,但到村社解决,也只能是协商,就算到法院,也只能是调解。关键就是该地基是村上所有的土地,即使你当初建房时就该地基出过钱,法律上它也是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而现在上面无建筑,法院是不会把它当其它资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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