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格力小家电上班时间符合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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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2 09: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首先就算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超过8个小时后开始加班的加班时间内的工资,也必须加倍,平时加班1.5倍,周末2倍,节假日3倍,以你平时每件的单价为基数计算。如果虽然是计件,但是合同还是约定了工资,那么加班费就按工资为基数计算。
其次,计件工计的件数也是有标准的,是大多数员工标准工时内能够完成的数额才是标准件数。如果企业定的件数很高,这也是不合法的,超过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再次,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在不损害健康等条件下,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个小时,并且,每周的累计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
最后,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你们公司的做法,要求公司给你们补加班费,如果在监察大队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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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09: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有计件和计时之分,如果论计时的话,你可以拒绝加班。如果是计件类的,按照合同里的要求,一般是合理的,因为合同里往往有这么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所有,计时不合法,也没有地方伸冤。详情你可以打电话8265001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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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09: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诉求网小编: 小编提醒各位,工作是为了生活,当工作严重影响到自己生活的时候,建议可以考虑调整工作状态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但是有一些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那么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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