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试生产需要哪些程序 ?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8-23 21: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提出试生产申请 建设单位准备开始试生产前,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按照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书面申请,编制环评登记表的项目,不执行此规定,由局办公室按公文程序处理。 (二)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 对市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报告书的项目,由分管领导指定项目监管部门会同环境监察部门等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周内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项目监管部门形成检查报告。 对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局审批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直接报送,需要市局转报的,由监督管理科在5个工作日内转报省环保局。 (三)对试生产申请报告予以确认 检查报告及时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