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提交后,还要提交什么纸质材料 到专管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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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8-23 23: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1)《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不必再报送此表的纸质资料);(2)2011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业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须提供相应的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3)资产损失的申报资料;(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应报送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5)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必须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需要附送的中介机构专项鉴证报告;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某项开发产品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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