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先动手殴打乙方,造成轻微伤害,然后乙方的儿子和乙方儿子的朋友将甲方肋骨打断三根,乙方承担主要...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8-26 08: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方殴打乙方,造成了轻微伤,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甲方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乙方的儿子和朋友,殴打甲方,并致甲方肋骨三根被打断,共伤情已达到轻伤,乙方儿子及朋友的行为,就违反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赔偿甲方的民事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