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请教高手!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7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试用期辞职的,应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而不能马上离职。否则公司有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二:首先,你还得看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有效期。如果是从正式聘用时生效,因为你还是在试用期,并不是正式被聘用,所以保密协议还未生效。但保密协议自试用期开始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1-7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1、试用期期间,你可以随时提前三天提出辞职请求。不过最好提出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方便办理相关手续。2、扣费是促使你履行保密义务的一种手段。不过鉴于你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和公司商量一下,看看如何用另外的方式履行你的保密义务。就像你说的,你也没有工资,也无所谓扣费了。但是,保密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你还是要遵守的。当然你也可以和公司商量,如果你在这极短的任职期间内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1-7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具书面的辞职报告,保密协议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