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拆迁不合理强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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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7-9-16 06: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面规定得很强细,可以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自已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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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6 06: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还可以找律师介入。达不成协议的话,只有在政府作出了拆迁补偿决定之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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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6 06: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合法手续的可以全额补偿,否则酌情补偿。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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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6 06: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棚户区改造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不过需要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如果实践过程中,遇到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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