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鉴定九级,现在领一次性补助,我自己报的工伤,没有发生事故登记表,社保说不能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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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8-30 0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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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30 0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超过1年了没?没有的话现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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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30 0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采取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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