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其它人员获取某些人员的客户资料,并将其客户资料泄密给了别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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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1-10 22: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以上是法律的源引。我想重点跟你说的是:
“违法”跟“犯罪”是两回事。 仅就你说的具体事情来看,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来说呢,唯一值得评价的是: 情节是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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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10 22: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的罪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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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10 22: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银行有为客户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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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10 22: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违反了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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