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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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6-24 05: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遗嘱公证应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如果遗嘱人是绍兴人或现在绍兴的话,做这个公证应由遗嘱人亲自到绍兴县公证处办理。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3、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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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6-24 05: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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