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段话,是真实否具备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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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1-16 14: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认为:
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否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这句话本身并无影响。
如果是作者未公开作品,网络传播,直接侵犯其著作权中的公开权、发行权。
如果是非法传播,则侵犯了著作领接权。
《著作权法》规定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在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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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16 14: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真可以说是把责任推干净了,只要是已经公开发行了的东西,再次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不法收入,说到底这和大街上播放一样!如果有人下载之后发行,那也是别人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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