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是否会被扣留,责任认定几天内完成,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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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1-20 16: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以上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损害后果轻微、因果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需扣留肇事车辆。收集证据需要即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可以扣留。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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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0 16: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多大的事故的,如果车子大形态没有变化的话,一般交警让你们车子先开走的,责任的话要看各地方交警办事的效率的,具体赔偿要看责任的归属,最好的方法是让保险公司介入,避免你财力、人力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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