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高人指点。我单位2012年9月7日开出12万元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本月崔对方付款,对方税发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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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1-20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去税务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此单是一式三联的,销售方税务局、销售方、购货方税务局,各留一份,这样对方就可以抵扣了,至于发票你只能把记账联复印一份给对方了。主要可以抵扣,应该就可以了。遗失的发票在认证期内才有用的,你是9月开具的,还在180天的认证期内,所以抓紧开证明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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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0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单位应如何处理?需要交罚款吗? 1、是怎么交给对方的,是邮寄或快递,都可以查邮寄签收记录的。2、如果实在查不出来,你也不能重新开票,重新开票要交税的;你可以到税务局办理已抄报税证明,交给对方,对方一样可以抵扣入账的。 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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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0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再开一张,等于是作了两次销售,会重复交税,不可取;如果你公司可以承担这部分税负,也工可以开,请示领导批复吧。货款只能收加一笔,另一笔会成为呆死,如果进管理费用,要报税务备档,又会影响所得税的缴纳。最好跟你们的税务专管员沟通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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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0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值税专票现在都是网上认证了,你的票还没有过期的,可以复印一份盖章寄给他的,他可以网上认证的,这样税务也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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