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有关法律对此项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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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1-2 0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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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0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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