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更衣室,有个同事的手机丢了,当时我的衣服在她的身后,所以我挪开了她的衣服,我有嫌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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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2 06: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能立案的,首先甲方(你同事)丢失物品时,乙方(你)在场,那么可以把你列为嫌疑人乙,当然也不排除乙没作案,而后根据在场人员进行排查推理,直到有力的证据指认出作案人,那么原先的嫌疑人就脱离嫌疑范围。那么就是说你目前是嫌疑人,而不是作案人,那罪名是无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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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06: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那就是没拿,有什么好怕的,警察去过好多人家啊,他们都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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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06: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名成立是需要证据的,你拿了就成立,没拿有什么罪啊,说不定早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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