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子公司基层管理制度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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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1-5 20: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国企与非国企合资成立的子公司。且国企一般是控股方。这样的合资公司,需要民营企业的灵活的经营模式,却遵循着国旗的管理体系。前者需要从社会招聘适岗人员,却不能给与国企编制,后者需要有上级公司的下派人员,都属于关键性管理岗位。还有就是为了控制劳动力成本,采取劳务派遣的模式,只与这部分员工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而此类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严格来讲,这样的形式就好比资方向劳务派遣公司租借人员。因为这些原因,所以在待遇报酬上,有几个明显的差异,一是基本工资也就是底薪的起薪标准不同,二是各项补贴、奖金、津贴、年终奖、购房指标等等,三是社保的缴纳形式及标准也不同,以长沙为例,国企员工和子公司正式员工享受的可能是省直保,劳务派遣的员工通过用工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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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5 20: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行,制定执行的好,就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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