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看见朋友李某在街上被人殴打,于是冲上去,掏出随身携带弹簧刀捅伤正殴打李某的陈某,张某什么罪?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9 22: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认为这个构成正当防卫! 针对正在抢劫行凶的防卫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张某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1-9 22: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刑法》第20条,你所说的情形符合:为了使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发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2、但根据该条法律的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张某是为了制止陈某的抢劫行为,捅伤陈某,不应负刑事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1-9 22: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抢劫犯没有正在伤害你朋友的行为.则属于防卫过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