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个月前从苏州回老家后一个认识很久的同事老家离的很近有几个月没见了她打电话叫我去找他玩 我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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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8-26 16: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及非法拘禁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你并非原告,是受害人。公诉案件的原告是检查机关,也就是检查院。你只需出庭作证就行了,当然你也可以找一名律师,因为在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时候,律师可以更有利地帮助地争取更多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当然就是你在医院里花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了。误工费就是你每天能赚多少钱乘以你误工的天数,当然标准不一样,法院可能会按照河南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精神损失费的话,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而且各地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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