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怎样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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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8-26 15: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协调措施(1)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业主提供的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前,做好储存和维护条件的准备,接收后对产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或维护原标识,并按合同约定对产品必要的验证保存验证记录,对合格的产品予以接收,包括与产品相应的有效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和有关的技术文件与资料,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交接记录。(2)项目部落实必要的搬运、贮存和防护措施,以维护产品的原有质量特性。(3)在验证、贮存、防护和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及时进行评审和处置,并向顾客报告,任何有关产品遗失、损坏、不适用或合同约定以外的情况,都及时记录,并向业主报告,当业主方有要求时,可以协助业主对上述情况进行必要处置。(4)对设计院、监理单位的协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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