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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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8-14 14: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如果《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规定: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以申请生二胎的话,你的情况符合自然可以申请的。该条例只是说: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至于能不能生二胎,就看条例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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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4 14: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理解错误。第二十七条的意思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个是本市户籍的就可适用本条例的规定,至于是否附合生育二胎条件,就需要对照条例的内容了。比如,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意思是,如果夫妻双方男方户籍在本市,而女方在山西省,只要双方都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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