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是做报废汽车拆解的,我们企业的法人属于是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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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9-1 12: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符合本省、市、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符合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强制性条款。 (四)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包括拆解车间、存储场地、旧零件仓库等。 (五)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六)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七)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八)封闭或半封闭拆解场车间,场地硬化并防渗漏,油、水(含雨水)分离等环保设施; (九)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等设备; (十)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密闭存储容器,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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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9-1 12: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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