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生活中没有几个人有时效的概念只认为杀人就偿命 而不是按法律上来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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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0-28 22: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追诉时效尽管为法律规定,但是实际中故意杀人,因超过追诉时效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少之又少……因为适用条件十分苛刻,只要有当事人告发或者公安司法机关立案,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这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只有杀了人之后,经过好几十年的时间杀人案件不被人发现,才有可能杀人不偿命……所以时效基本上不会被适用,不一定跟法律意识单薄不单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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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0-28 22: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 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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