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伤停工留薪期老板只给基本工资、我要怎么与老板协商要求按前12月的平均工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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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16 13: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可以把以下条例规定,复印一份,交给老板,请他依条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老板不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的。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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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16 13: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由你自己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进行协调处理,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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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16 13: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1、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则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进行确认,“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均属于工资总额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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