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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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8-7-26 13: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简单的事实,不需要请律师,法院协调的话,也就赔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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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7-26 13: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员工可以起诉公司,要公司证明她在做这件事前得到公司完整无误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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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7-26 13: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确定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数额时,首先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则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费用为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次,单位如果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通过,且已向劳动者本人告知或者公示,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将该规章制度作为处理的依据,但是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防止单位滥用权利。最后,应综合考量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劳动者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劳动者的赔偿数额。  对于已经离职的因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其损害赔偿责任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而定:如出于故意造成损失的,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依照其过失程度确定损害分担;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失或轻微过失,则用人单位不应当向其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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