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娃娃鱼,98元一斤?没收!罚款!】记者今天从成都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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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6 12: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超市卖娃娃鱼,98元一斤?没收!罚款!】记者今天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航鹰东路的某大型超市公开售卖"大鲵"(俗称娃娃鱼),”双流局立即开展调查!

接到举报后,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该超市,只见两条娃娃鱼暂存在鱼缸中。经核查 ?展开全文c


【超市卖娃娃鱼,98元一斤?没收!罚款!】记者今天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航鹰东路的某大型超市公开售卖"大鲵"(俗称娃娃鱼),”双流局立即开展调查!

接到举报后,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该超市,只见两条娃娃鱼暂存在鱼缸中。经核查,该超市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涉嫌经营人工养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暂扣所售卖的娃娃鱼。

经深入调查得知,该超市日常主要经营鱼类为淡水鱼,此“娃娃鱼”是2020年12月上旬店长一朋友从岳阳县铁山泉大鲵养殖场购进,并送至该超市。

据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娃娃鱼”是放在水产区,标明售价98元/500克,货价上方还有介绍娃娃鱼食用方法的宣传画。该“娃娃鱼”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超市负责人也承认了相关调查事实。

对此,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该超市没收涉案实物"大鲵"(俗称“娃娃鱼”)2条并处罚款。

目前,娃娃鱼已被送至双流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中心将对这两条娃娃鱼进行全面体检,合适的时候将进行放生。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娃娃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的娃娃鱼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方可交易,提醒广大市民买卖娃娃鱼一定要认清来源并查看证照,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记者 康沙

图片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收起全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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