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儿子在重庆育才成功学校上课时猝死 回部门网友的疑问和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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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 | 回复12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很多网友认为家属不应该带这么多人到学校闹
  试想,孩子死了如果学校代表和领导态度好点,如果能够协调解决好这件事,家属用得着找这么多亲戚来闹吗?不是没有像更高的地方反应,但没有结果。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吗,理解这个有这么难吗?现在的社会不是都要靠压马路才能解决问题吗?
  2.家长纯粹为了钱来
  学校一直引导说家长为了钱,说这句话的学校太不负责任,网友的心情也许可以理解。举个例吧,之前我有一同事,晚上自己有租的房子突然死去,当天同事父母闻迅从北碚赶来处理后事,我们公司成立了个组委会,对家长态度很好,领导也很重视。协助他们家长火化,最后赔了20万,还带家长在主城散了哈心,说实话,这个跟我们公司其实P关系都没得。但公司公关做得相当好,以至于这件事,除了极少人,很多都不知道我们公司出现过类似的事。
  孩子在学校正常上课时突然去了,孩子家长当然知道,不是学校的全责,孩子自身也许也会有责任,但是学校的态度让家长怒了,在失去孩子愣个生气的情况下,就算别个真说了要100万,也是情有可原,逼急了什么事不会说?什么事不会做?会别你学校真的给别个100万麦。而且你给多少,孩子都回不来了。如果孩子家长对你们领导态度满意了,人家会这样跟你胡乱来吗?
  3.说孩子老汉是农民工 博同情 孩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啷个差
  也许你们是看到他现在不是像黑落魄的农民工,但别个也是从一步一步辛苦的走过来的,你们只看到别个吃肉,看不到别个吃苦。现在工地上的农民工日薪都是几百也是正常的,但是他们干的活试问有几个人能做下来?风吹日晒。何况有今天的成果?那更是需要付出多少常人想不到的辛苦。
  最后感谢各位友好的或不友好的回帖,谢谢你们帮我顶了这个帖子。都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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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才看到这个帖子,一开始就象这样理智的处理问题不是很好吗?
  同为家长,对去世孩子的父母深表同情!未来的路还长,请节哀,保重身体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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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找法院去,来这涨眼睛,,,,,我朋友也是做工地的,他一个工人,晚饭后,出去散步,在工地之外,被车撞了,肇事司机也在没跑,那伤者家属跟那边协商完赔钱后又来找我朋友,我朋友说出于人道主义给个1.2万。他家属非要厚起脸皮要10万。天天在工地跟着我朋友,衣服都扯烂几件了,警察都来过几次了。完全是交通事故,非要赖着多要钱,什么人啊!哎!,,,,,,你也别在这埋怨什么的,真相让警察去查,片面之词,看到真的黑破烦,有事到法院去告,,,,再想说句,100多人,你们那地方是人太好了,还是怎么低,这么多人来,还要人家一一接待,又不是旅游中心,估计也是有皮或是有势哈,人际关系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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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下,那是学校,还有那么多小孩要在那儿读书呢,造成了心理阴影是不是你们拿钱去找心理医生呢。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用正当的方式方法,现在那些做法也在侵害别的孩子的权益,请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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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下,那是学校,还有那么多小孩要在那儿读书呢,造成了心理阴影是不是你们拿钱去找心理医生呢。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用正当的方式方法,现在那些做法也在侵害别的孩子的权益,请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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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校学生在校期间死亡学校肯定有责任!
  15岁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该学校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校方的做法是否达到了上述法律条款的要求?是否对该生及时进行了抢救妥善处理(家长应该要求校方拿出证据来)?
  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死在学校父母悲痛欲绝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十分令人同情,学校认为家长只是为了钱来闹而不闻不问,非常令人愤慨,不要以为是“哈农民”很好打整。
  校方现在的做法很不地道也不人道,教书育人的学校最好自己先学会怎样做人,怎样遵纪守法,先把自己教育好了再去教育别人!
  下面有个案例,家长可作参考:
  “初一学生宿舍内离奇死亡 ”
  http://www.jlwb.net/www/jlwb/2011/xxfb_mb_a3912031912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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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责任才有赔偿问题,学校又不印钞票,起诉是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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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楼主的回应经不起任何推敲,只不过此事与己无关,也就懒得费口舌了,不过个人观点确实是支持走法律途径。现在有一种不好的倾向,以闹事代替司法途径。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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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把法院都关门算了,反正出事了,就带百十人去闹。态度好就小闹,态度不好就大闹。
  楼主完全脑壳有包,给不讲理的辨护。你是遇到学校这种粑角色,你遇到其它狠角色的权势部门,我看你无理去闹,有你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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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1: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死者名叫朱伟,2012年3月14日,该同学上完下午第一节体育课后,在课间休息时间(学校监控录像时间:15:11:42——15:18:00)和几位同学又在篮球场打了7分钟左右的篮球,之后在回教室途中的学校教学楼楼梯口晕倒,本班随同的同学和他班学生迅速报告学校校医、老师后,校医、老师当即赶到现场对朱伟同学进行了急救,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120急救车到校,将其送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经过医院抢救,在18:40左右确认朱伟同学死亡。
  事情发生后,学校及时救助,及时打120,及时通知家长,并向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与死者方协商善后事宜。学校领导积极关心家属,给予安抚,送水果、送慰问金,态度非常诚恳,用最大的诚意与死者家属谈判。时至今日,前后谈判了7次,学校给出了同类高限,但因死者家属要价太高,导致谈判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学校劝其尸检并按法律程序办理,但家属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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